渝发改高技〔2025〕6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航天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斗规模应用、打造空天信息产业集群等工作要求,根据《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发改规范〔2024〕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5年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方向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应用示范引领工程、科技创新攻关工程、引强培优筑链工程、良好生态营造工程等五大工程方向项目,具体申报方向详见《2025年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支持标准
2025年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采用事前补助、事后奖励等方式安排,各申报方向支持标准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规划、产业政策。
4.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5.申报主体应具有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申报项目涉及知识产权不存在争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前期手续。涉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须在重庆市辖区内完成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2.资金构成。项目建设资金完整闭合。
3.建设时序。合理规划项目建设时序,确保申报项目能够在2025年12月底前形成实物工作量。
4.实施进度。新建项目能够按计划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备案的,且申报时投资进度未达到50%。
5.投资规模。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总投资规模,避免将专项支持范围外的建设内容纳入拟申报项目,拟申报大跨度综合性应用场景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空天信息核心制造业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做优空天信息运营服务业的单个项目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指导申报单位编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深度参考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出现以虚假申报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
3.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进、核实和查重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各区县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资金。
4.请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于2025年5月30日(周五)前,将项目申报请示文件、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附件:
1.2025年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汇总表
3.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4.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模板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孔凡航,67575798;苟艺铭,67575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