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聚焦高水平大学(学科)、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引进我省急需紧缺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决定启动2025年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以下简称“省海外优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省海外优青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鲁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家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资助强度:6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三、依托单位
申请人依托单位应为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省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取得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产权清晰,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3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截止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24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鲁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鲁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在鲁工作不少于3年;
鼓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联合省内科技型企业申报,申请人须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聘用协议等)。
(二)限项要求
已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重复资助。已承担或正在申报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暂未启动申报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等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其中,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报条件,博士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或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自2023年1月1日起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申请“直接给予”申报方式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五、申请方式及时间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 /> 2.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各市科技局,各市科技局推荐至省科技厅,其中省属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直接推荐至省科技厅。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17:00。各市科技局和直推单位应按期审核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并将申报人选汇总表盖章后报省科技厅,不得逾期。
3.根据《关于提升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效能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鲁委人组办发〔2024〕6号)要求,对我省人才效能提升重点平台实施配额制,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4.未尽事宜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521、0531-51751127
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51751143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