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的实施方案》(成委厅〔2022〕44号)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4—2025年度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农办〔2025〕3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成都东部新区计划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蔬菜、油菜等重要农作物种植不低于2000亩。腾退后的土地应当具有保障粮油作物正常生产的基本条件,恢复种植的农作物长势良好。
二、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按计划申报开展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且通过验收的自然人、法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1.腾退“两非”文件出台前(2020年11月前)栽种定植的低质低效果树(桃树、樱桃树、李子树、柑橘树、枇杷树等)、茶树、桑树、花椒树以及苗木等多年生园艺(园林)作物恢复粮食、油菜、蔬菜等重要农作物种植。“两非”文件出台后栽种定植的不予补贴。
2.优先支持东部新区现有耕地范围内(不包含有林权证的地块),地势平坦、立耕条件好、坡度小于15度、适合集中连片发展粮食、油菜、蔬菜种植的区域。
3.优先支持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区域内。
4.支持土地性质为园地的低质低效园地腾退恢复粮食、油菜、蔬菜等重要农作物种植。
三、腾退要求和补助标准
(一)腾退要求:腾退后的土地达到相应地类(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的耕地认定标准,且作物长势良好。
(二)补助标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主要用于支持腾退恢复种植粮食等重要作物种植,按照谁实施补助谁、实施哪个环节补助哪个环节原则给予支持,支持与其他项目资金结合实施相应环节(其他资金项目支持了的不予重复补贴,未与其他项目结合的需要完成腾退、生产全环节工作)。当各镇(街道)组织申报数量超过2000亩,将根据申报的数量、实施的环节、验收通过的数量质量,在下达资金总额内相应调整补助标准。补助的环节和标准:
1.腾退补助:实施果木腾退1500元/亩,地块平整(水田包含且必须完善水系)1150元/亩。
2.生产补助:购买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及生产服务按300元/亩包干。
3.委托第三方核查上图等费用:区级采购第三方核查上图50元/亩。(总额控制在10万元内,超过2000亩不增加,低于2000亩据实结算)
(三)面积核定标准:
1.腾退的果木亩栽株数≥60株或树冠覆盖率≥60%,且按要求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的,按全面积计算果木腾退、地块平整补助;
2.腾退的果木亩栽株数30~60株(包含30株)或树冠覆盖率30%~60%(包含30%),且按要求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的,按比例折算果木腾退、地块平整补助;
3.果木亩栽株数30株以下或树冠覆盖率30%以下的,不纳入补助范围。
四、工作流程
(一)方案编制
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4—2025年度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实施方案报管委会批复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公开征集项目
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区级通过管委会官网公告,镇村通过公示公告栏、口头宣传、网络等方式向村民发布征集。公开征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项目主体申报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自愿向当地镇(街道)政府申报,申报时必须如实填写《2024—2025年度成都东部新区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报表》(附件1),2025年6月30日截止。
农户委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实施相关环节的在申报表中注明。
(四)项目审查
镇(街道)政府组织村(社区)对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表、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核实(邀区级采购的第三方单位一同核查、确定矢量数据)、镇域汇总。重点对栽种定植时间节点、权属、株数(覆盖度)、腾退面积、地类性质、实施环节核实。采用申报一批,审查核实一批,上报一批的方式,审查完成后将有关申报资料汇总(附件3)报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经济处,最后一批于2025年7月1日截止。
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商请财政、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并确定项目实施范围。
(五)项目实施
项目审查通过后,由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申报主体或受委托方实施果木腾退、水田水系完善、地块平整、粮食等重要农作物栽种、设立腾退标识等相关环节工作。项目实施时间在10月1日之前完成。
(六)项目验收与资金兑付
1.提出申请。项目完成后,申报主体填写《2024—2025年度成都东部新区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提交当地镇(街道)政府,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果木腾退、土地平整、水田水系完善前后对比照片(与申报时同样角度,同一参照物)。
2.组织验收。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商请财政、自然资源部门参加验收工作。镇(街道)政府、村(社区)对业主提交的验收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会同农业农村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验收,填报《2024—2025年度成都东部新区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分级出具验收意见。
项目验收完成后,分别由村(社区)、镇(街道)、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附件3),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资金兑付。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财政补助资金,委托他人实施的相关环节补助兑现给受委托方。
附件:
1.2024—2025年度成都东部新区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报表
2.2024—2025年度成都东部新区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验收申请表3.2024-2025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统计表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38059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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