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落实《山东省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元宇宙与行业领域融合,开发一批元宇宙内容产品和服务,打造一批元宇宙先锋应用场景,助推元宇宙技术和应用解决方案的落地推广,根据《山东省元宇宙创新“名品”应用“名景”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现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元宇宙创新“名品”应用“名景”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支持范围
遴选一批元宇宙创新“名品”和元宇宙应用“名景”,给予“名品”开发或“名景”落地企业一次性奖励。创新“名品”是指企业自主研发的元宇宙领域优秀内容、软件及硬件产品。应用“名景”是指企业在工业制造、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健康、智能体育等领域落地的元宇宙融合应用场景。
(二)申报企业条件
1.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结果为准)。
2.申报元宇宙创新“名品”的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拥有元宇宙领域已授权专利或已登记软件著作权10项以上,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或研发投入总额2000万元以上。
3.申报元宇宙应用“名景”的企业,应具备支撑场景运行和应用的必要条件。
(三)元宇宙创新“名品”和应用“名景”条件
1.属于企业自主或委托研发,产权明晰、无纠纷,在申报的上一年底前落地实施。
2.元宇宙创新“名品”应创新性强,影响力广,落地效果好,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优良,实现部署落地应用,具备较强的示范效应。
3.元宇宙应用“名景”应取得较好行业融合应用效果,引领带动作用较强,在全省乃至国内能够形成标杆示范效应,具备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4.奖励政策资金为一次性奖励资金,政策实施期限内,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本市财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填写申报书,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申报书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证明材料要完整、准确、可支撑。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
(三)初审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严格对申报材料和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评审论证,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按程序提出审核和推荐意见,以两部门名义正式行文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济南、青岛各自推荐的“名品”和“名景”数量,每类均不超过6个;其他市各自推荐的“名品”和“名景”数量,每类均不超过3个。
(四)确定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名单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省财政厅提交拟支持的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建议(不含青岛),并对外公布山东省元宇宙创新“名品”应用“名景”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于5月30日前将初审情况报告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PDF及可编辑电子版刻录光盘或U盘1份),通过EMS寄送至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产业处。
(二)企业应认真、完整准备申报材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各市推荐的“名品”及“名景”要严格控制数量,超过推荐数量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产业处
联系人:陈泉江、林华健
电话:0531-51782657、51782661
省财政厅工商贸易处
联系人:胡增基
电话:0531-51769745
附件:
1.山东省元宇宙财政奖励项目申报书(创新“名品”)
2.山东省元宇宙财政奖励项目申报书(应用“名景”)
3.推荐汇总表
4.绩效目标申报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