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总体部署精神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中“建立‘隐形冠军’培育库,支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以及罗强市长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培育打造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隐形冠军”企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成都市“隐形冠军”企业摸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2017年1月31日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主要条件
企业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预计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或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0%;2016年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环保不达标、环境污染事故、无偷税(漏税)行为等信用不良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国前十名。
(二)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近两年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3%;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之一。(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
(三)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发展特征。
三、上报资料
区(市)县相关部门上报资料:成都市“隐形冠军”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
企业上报资料:
(一)成都市“隐形冠军”企业摸底调查表(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四.其他及上报时间
(一)要求成都市高新区上报10户以上企业,其他区市县原则上要求上报5户以上企业。
(二)摸底企业包括了一、二、三产业,请区(市)县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三)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市上将根据摸底情况制定进一步的扶持政策。
(四)请各区(市)县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盖章电子扫描件及excel文件报成都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五、联系方式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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