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发展新动能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工业化,根据《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5〕4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参与单位应与企业具有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具体要求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南》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3),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针对申报企业近三年以来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须函询相关部门意见。请于5月27日前将推荐文件、函询查证结果、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PDF版一份),汇总表(附件4)报送我处。
未来产业处邮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
联系人:张琦、石金铭联系电话:51705747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印发《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pdf
3.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2025版).docx
4.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xlsx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