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支持我区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研究生学历学位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建设先进制造业高地、现代化品质城区提供人才支撑,按照《成都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引进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开人社发〔2025〕4号)文件要求,现将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4年度引进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重点企业或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新引进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工作单位须为重点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
1.重点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纳税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本区,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2)属于本区重点产业链(重点产业链包括: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文化创意、体育休闲、现代商贸、绿色环保、新材料、航天装备)的“规上”入库企业,或为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或为年度营收2亿元及以上的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2.科研院所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由市、区两级编制部门批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驻地在本区范围内(以法人证书写明地址为准);
(2)主要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公益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科研院所及新型科研机构(不含在区高校、中小学校和医疗机构及所属科研机构)。
(二)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引进本区(单位注册在本区时间应先于人才引进时间),引进本区时间以首次参保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3.在毕业后24个月内到本区重点单位工作(毕业时间以高校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
4.与本区重点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三)申报第二、三年度补贴应满足以下条件
2022年度、2023年度按《成都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引进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开人社发〔2022〕21号)申报补贴且复审通过的申请人,继续按《成都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引进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开人社发〔2022〕21号)规定享受补贴满三年。
三、奖励标准
对重点单位新引进的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最长3年的生活补贴。
(一)硕士生活补贴每人最高3万元,每满一年补贴1万元;
(二)博士生活补贴每人最高10万元,第一年期满补贴4万元、第二年期满补贴3万元、第三年期满补贴3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2024年度)》(附件1)并准备相关佐证资料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人员相关资料汇总报区人社局。
(三)部门复审。区人社局会同相关区级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四)公示审议。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确定。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首次申报补贴需提交材料
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2024年度)》(附件1);
2.申报单位为重点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单位为科研院所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毕业后省内社保参保记录;
5.申报单位为重点企业的,还须提供企业完税证明;
6.国内高校毕业取得学历及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 7.国(境)外高校毕业取得学历及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申请人申报第二年或第三年生活补贴需提交材料
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2024年度)》(附件1);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4.企业完税证明。
(三)申报单位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需提供的全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4年度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本。
(四)申报材料提交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后,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7:00前递交至区人社局专技科(地址: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4楼408室,联系电话:028-84851306)。用人单位线下提交材料后请将《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4年度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EXCEL表格(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lqyrsjzjk@qq.com。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佐证材料单侧双钉装订整齐,一式一份。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重点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各重点单位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及时报送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严肃追责。
(二)各重点单位要做好各年度申报成功的硕博人才在职离职统计工作,资金到账后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成都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引进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开人社发〔2025〕4号)文件规定的拨付时间通过转账形式及时兑现给个人,并收集生活补贴转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2月底前报区人社局专技科。
(三)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与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优惠政策中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成都市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以及博士后支持政策按就高原则享受,不重复申领。
附件:
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2024年度)
2.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4年度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
成都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