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45号)要求,我厅将按照申报程序,择优推荐1家单位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请有申报意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5年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盖章)一式两份(以邮寄方式)和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视同放弃申报,将不再受理。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四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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