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字〔2025〕1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部署要求,促进更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统筹规划
(一)建立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各市制定本地“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遴选培育标准,重点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强、示范性好的机构,引领广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创建活动。2027年全省培育10家以上具有鲜明服务特色、全国知名的“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80家左右聚焦细分领域、全省著名的“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动100家左右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纳入省级“专精特新”重点培育库的目标。
(二)推动区域合理布局。广泛组织发动市、县(市、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工作。鼓励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设立“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区,为“专精特新”机构量身定制涵盖政策解读、技术支持、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服务包。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及分园,打造“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区,促进“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化发展。
(三)优化服务供给结构。突出对接全省十强产业、区域重点产业需求,合理布局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招聘等专业化服务资源,不断提高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水平。突出对接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灵活用工平台、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等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更好适应和满足实体经济对人力资源服务需求发展。突出对接人力资源服务国际化,大力支持发展各类跨境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努力打造一批国际人力资源服务集群,为实体经济出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
二、强化跟踪服务
(四)常态化开展走访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纳入“专精特新”培育计划的机构,要安排服务专员,建立常态化走访联系机制,台账化帮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在培育期内的“专精特新”机构,要定期与发改、商务等部门进行联合走访,汇聚支持机构发展的合力。对处于创建“专精特新”重要节点的机构,可以建立领导走访联系制度,聚力推动机构加快实现突破发展。
(五)广泛开展推介服务。要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培育机构服务产品专题对接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快融入重点产业发展链条。要组织编制“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培育机构服务清单,面向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推介。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组织“专精特新+”推介活动,帮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树立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适时开展诊断服务。聚焦在培“专精特新”机构发展需求,定期组织行业专家、产业专家对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专业评估,为机构加快推进“专精特新”创建提供意见建议。鼓励各市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创建“专精特新”的机构提供诊断性服务,重点帮助机构解决创建短板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搭建辅导平台,整合专业资源,对重点培育机构开展集中培训、一对一问诊等活动,助力机构形成诊断评估、对标对表、改进提升的持续跃迁。
三、集成政策支持
(七)加强就业政策扶持。各市要自觉将“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工作纳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谋划,综合运用职业培训补贴、稳岗补贴、特色劳务品牌培育、东西部劳务协作等就业创业政策,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培育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八)强化人才政策支持。要将“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工作纳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大局中进行谋划推进,充分利用中介引才奖励、高端人才猎聘补贴、人才园区绩效评估奖励等政策,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培育机构围绕产业需求开展人才培养、人才猎聘等,为人才吸引和集聚平台建设提供有效支持。
(九)增加产业政策供给。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相关政策与商贸、科技、金融等产业政策深度融合,形成整体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赋能的政策合力。积极引导银行、风投创投等金融机构创新投融资方式,帮助“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培育机构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积极探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设计开发商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保险业务。鼓励各市立足本地实际,探索建设以技术支持、资金对接、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工作作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快构建职责明确、协同配合、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清单化、项目化加快推进落实,确保取得良好成效。要及时总结“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经验,广泛宣传“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工作典型案例,营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照标杆学习提升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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