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修订)》(温府办规〔2024〕5号)第一条方向一。
二、支持对象
参与温江区服务业发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三、支持标准
1.特等奖不超过1个,给予100万元激励;
2.一等奖不超过2个,给予50万元激励;
3.二等奖不超过3个,给予20万元激励;
4.三等奖不超过3个,给予10万元激励。
四、申报条件
1.在温江区打造示范性消费场景的实施主体或运营主体;综合企业类别、场景主体、实际投入、经济效益等因素评定,得分60分以上的企业(60分及以下企业不予激励)。
2.示范性消费场景包含自然亲水、特色街区、地标潮购、夜间缤纷、运动健康、生态休闲、邻里生活等场景,激励金额不超过场景打造实际投入金额的50%;
3.每个场景按照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实际投入费用、运营成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情况等要素,根据项目申报、现场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予以确定;
4.同一消费场景仅限一个主体进行申报,涉及多个实施主体或运营主体的可进行联合申报,须授权指定其中一个为申报主体,由申报主体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参与评定。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是否必备
1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2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简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经营规模、实际投入费用、获奖情况、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图片、项目运营成效以及经济社会人文效益等;必备
33.《示范性消费场景项目评价指标》(附件2)中需要申报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按二级指标要求依次提供佐证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必备
44.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可查验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明确项目新建或改造过程中直接相关的实际投入费用等,同时提供相关的合同、票据及支付凭证等资料作为附件;必备
5项目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推荐材料(须含初审意见)。必备其它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同一项目申报的同一场景类型,在政策有效期内仅能享受一次政策支持;
3.次年评选上一年度示范性消费场景;
4.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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