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发〔2025〕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方案
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深化数智赋能,聚焦政府治理服务数字化、标准化、平台化、精准化,加强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领域构建政府数字化运行新形态,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为先,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引领,到2027年,全省一体化数智平台更加集约、七大领域效能全面提升、五项统筹机制高效协同、公共数据要素价值一体释放,统筹集约、高效协同、整体智治、数据赋能的“1751”数字政府运行工作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一系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慧化应用场景,助推省域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二、夯实一体化数智平台支撑
(一)强化共性基础支撑。坚持统筹集约,完善政务“一张网”“一朵云”一体化支撑能力,提升云网功能、性能和调度管理能力,提高整体服务保障水平,健全灾备保障,探索算力、网络融合建设。完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规范视频感知等资源管理,持续加强统一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共性能力建设,推动各类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共用。(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二)强化多跨业务支撑。建设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的“多跨业务中台”,支撑各类事项统一配置、路由智能分发、业务协同办理。推动各行业各领域事项上“中台”,实现跨层级条块贯通、跨部门协同联动、跨地域整体智治。依托“多跨业务中台”,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可复制,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复用”。(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三)强化人工智能支撑。统筹算力资源、基础大模型和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利用“开源+闭源”大模型,集约建设“人工智能中台”及多模态数据集,构建一体化基础大模型服务体系,加强规范化、便利化人工智能能力供给。各级各部门、单位按需构建行业及场景大模型,打造一批具备行业及城市特色的智能体应用。(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三、助力七大领域数智化效能提升
(四)助力党建工作效能提升。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运用系统方法和数字化手段,重塑业务流程,实现各层级一体推进、步调一致、高效协同、整体提升。建设全省统一的督查信息系统,推动督查工作质效提升。着力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助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打造覆盖全业务、贯穿全流程的干部管理一体化平台,提升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数字文化建设,打造宣传思想文化智慧大脑和各类智能化业务应用。建设全省统战信息化资源体系,提升数字统战服务水平。围绕宣传思想文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形成一批智能化多跨综合应用。(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五)助力经济调节效能提升。健全经济社会数据指标体系,完善经济社会数据库,强化数据挖掘分析,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判、政策精准调控、民生精准保障等提供智能化支撑。推动经济调节系统建设,实现重点行业监测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用好“选择山东”云平台,通过各类数据“汇、治、用”,为精准招商提供数智支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
(六)助力智慧监管效能提升。建好用好金融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为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提供有力数字化支撑。完善自然资源、工程建设、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秩序、交通运输、消防管理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实现全流程协同管控、风险智能研判、及时预警处置。加强监管数据与公共信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数据协同共享,探索以企业码(信用码)为载体,推动企业“精准画像”,支持基层便捷应用,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推出全省“涉企联合检查一张网”,推动各级各类涉企监管事项高效协同开展。(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七)助力社会管理效能提升。健全数字法治体系,加强数字法治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探索矛盾纠纷线上化解模式,推动实现政法工作智能化,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增强全省社会治安维稳、政法舆情分析等能力。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建设,建立房屋建筑“落图+赋码”机制,着力实现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养老、困难群众管理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民政厅、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八)助力公共服务效能提升。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范围。升级打造企业(个人)专属数字空间,以数据资源为支撑拓展创新应用场景,构建“一码、一卡、一证、一照”应用场景体系,着力打造更优政务服务业务生态。依托“鲁通码”,全领域深化“无证明之省”建设,积极推进跨省电子证照共享,实现“免证办”“跨域办”。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视频帮办”系统,强化照片、文件等过程材料共享共用,推动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免申即享、快速直达”。加强线下“办不成事”窗口、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我要吐槽”专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诉求接诉即办、领导信箱等诉求办理渠道联动处置,推动企业群众诉求便捷、高效办理。打造政务服务“智能问答”“12345”市民热线智能助手、“鲁惠通”政策精准推送等场景,提升智能化办事体验。(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
(九)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效能提升。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数字资源共享应用,推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业务综合集成、闭环管理、全面贯通。推进“双碳”综合数字化应用建设,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实施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优化自然资源二三维“一张图”,打造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智慧中枢。分步实施全省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行统一标准、统一服务。优化完善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实景三维山东”,打造一体化时空数字底座,形成“卫星遥感+无人机”高效协同的自然资源感知体系,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领域全面提升智能化生态风险防范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海洋局、省气象局)
(十)助力政务运行效能提升。深入开展数字机关建设,做强做优“山东通”,持续推动机关内部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机关内部高频事项跨部门、跨层级办理。推动机关业务数字化流程再造,探索推广智能搜索、公文辅助、政务数字人等智能化应用场景,进一步精简办文、办会、办事流程。深化“齐鲁智脑”建设应用,完善监测管理指标体系和可视化智能调度体系,提升动态监测和趋势研判能力。统建“齐鲁一表通”,打造“一账一池一平台”,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打造“数字机关”智能助手,提供公文智能写作、政策文件解读等共性支撑能力,提高机关办公工作效率。(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大数据局)
四、完善五项统筹机制
(十一)加强规划统筹。统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公务人员等用户需求和各级各部门、单位履职需求,一体推进业务规划和数字化规划。各级各部门、单位以业务职责清单为牵引,全面梳理事项清单、系统清单和数据清单,实现“四项清单”关联管理。全面推进各行业各领域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全省范围内同标准、无差别办理。构建结构清晰、协调配套、技术领先的数字政府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十二)加强建设统筹。坚持统筹集约、充分利旧、急用先行,按照“省市主建、县镇主用”原则,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建设,推动全省共性项目“省级统建”,市级特色项目“一事一议”,避免重复建设。有序整合现有政务信息系统,提高应用效率。采用“总集成+开放生态”模式,加强技术共享和标准接口开放,引导专业力量负责项目咨询设计,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
(十三)加强安全统筹。健全数字政府全领域、全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与自主可控水平。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制度,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塑强供应链安全,形成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专业队伍和安全态势感知体系建设,提升全省一体化安全监测、评估、处置和防范能力。(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密码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
(十四)加强管理统筹。加强全省各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全口径备案管理。将理清“用户需求、多跨场景、应用开发、数据共享、资金预算”等内容作为项目审核的必备条件。统筹“数字山东”发展资金,完善需求审核、预算批复、立项招标、建设验收、评估推广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
(十五)加强运营统筹。深化建设与运营一体化协同,打造规范化运营标准,建立专业化运营队伍,形成体系化工作流程,提升全域全层级运营服务能力。建立全省统一的数字政府运维保障机制,健全运维制度规范,构建一体化运营运维平台体系,保障7×24小时不间断的问题响应和高效处置。(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五、一体化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
(十六)强化数据资源管理。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构建标准统一、安全可靠、高效流通的数据资源“汇、治、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做好数据目录认领和数据资源挂载工作,健全数据长效运营机制。坚持“一数一源一标准”,逐步提升基础数据质量,统筹构建基础库,依据标准规范,完善主题库、专题库建设,持续丰富“一人一档”“一企一档”。(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十七)强化数据流通利用。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探索“综合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的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运营模式,探索公共数据授权使用激励和收益分配机制,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加快实现数据资产化、价值化。深化区块链、隐私计算、数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建设安全可信的公共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提高数据利用可信、可控、可计量水平。健全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数据供需对接,推动数据直达基层,形成高速率汇聚、智能化治理、规模化运用的数据共享体系。完善公共数据开放机制,推动高价值数据资源安全合规开放。深入开展“数据要素×”行动,赋能“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性的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六、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完善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和重点应用领域专项推进机制,统筹抓好重大任务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在各级各部门、单位设立首席数据代表(官),承担推动数字政府综合改革、协调数据开发利用、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等任务。健全数字政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评估评价。建强适数化人才队伍,各级政务人员要自觉学“数”、用“数”,切实增强数字思维和数字化应用能力。(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