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8﹞105号)有关要求,我委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规〔2018〕1号)有关要求,我委于1月7日通过市财政局网络系统,随机抽取了5家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并在我委网站正式公开发布了比选通知。1月9日下午,在成都市商务委员会703室组织召开项目比选会,按照综合评分法方式,比选结果如下:
项目承担单位: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190000元
现将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市商务委对外贸易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