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科技局,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川科财〔2018〕45号)要求,为规范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管理工作,推动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发展,科技厅决定开展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2018年度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在科技厅备案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均需报年度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内容
2018年度,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体制机制建设及探索创新情况,科研及科技服务运行情况,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
三、相关要求
1.请有关市(州)科技局督促辖区内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完成年度工作报告,汇总后报科技厅。
2.年度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纸质文件一式一份,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地址:成都,大慈寺路32号);电子文档发13732926@qq.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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