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归口部门、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按照《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泸市科知〔2018〕91号)有关要求,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将对2018年12月前应完成的泸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开展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按照泸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签署的《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约定的内容,在2018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的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三)组织验收。市科知局将聘请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收内容如下:
1.市科知局签署的计划任务书约定的考核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约定的经费预算和财会规定进行支出;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验收后,市科知局将根据专家评分和验收意见,确定项目验收结果,并据此办理后续事宜。
三、验收提交材料
(一)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三)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任务书(市科知局已签署的复印件)。
(四)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各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复印单;各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发放清单复印件;自筹经费只需提供使用明细等财务附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五)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如发表的论文等。
(六)经市科知局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原“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已变更为“泸州市科技和专利项目管理平台”,各单位以及申报人的科技计划项目已全部迁移到“泸州市科技和专利项目管理平台”(新系统网址:*** style="text-align: justify; 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20px; background-image: initial; background-position: initial; background-size: initial; background-repeat: initial; background-attachment: initial; background-origin: initial; background-clip: initial;"> (二)项目验收是检验项目实施成效的关键环节,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能,积极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应对照《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三)凡未在网上填报验收材料的,市科知局一律不接收验收纸质材料。
(四)提供的财务账单明细须与验收经费决算表一致。
(五)凡到期不按要求提交验收资料的,视为项目验收不通过,项目负责人或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将该情况纳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诚信记录。
五、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点:泸州市江阳南路342号泸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成果科
受理时间:2019年3月1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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