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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2025年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储备指南(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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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2025年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储备指南(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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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11-25
  • 来源:农业局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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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储备范围
    根据《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中“2024年,全面启动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智慧农业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结合本项目实际,聚焦“赋能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育一批智慧农(牧、渔)场、开发智慧农业基础模型、探索智慧农业未来方向”4项重点任务开展建设2025年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
    支持范围主要包括种植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种业类、设施农业类。其中:种植业类计划支持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等品种;畜牧业类计划支持生猪、牛羊、蛋禽、肉禽等品种;渔业类计划支持冷水鱼、淡水鱼等品种;种业类计划支持水稻、玉米、油菜、生猪等种业;设施农业类计划支持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品种。申报开发智慧农业基础模型方向、探索智慧农业未来技术)方向的项目,研究应用的技术应具备引领性。
    申报项目名称有以下规则:
    1.申报开发智慧农业基础模型方向、探索智慧农业未来(技术)方向,项目名称为“成都市XX县(市、区)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建设项目(XX技术试点)”;
    2.申报赋能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方向、智慧农(牧、渔)场建设方向,项目名称为“成都市XX县(市、区)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建设项目(XX品种)”。
    三、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主导产业或具有相同技术需求的品类,购置(研究)应用智慧农业相关设施设备,开发集成管理平台,研究应用AI模型,建立贯通信息采集、分析决策、作业控制、智慧管理等各环节的智慧农业集成应用体系。
    (一)种植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推动良种良法良机良田与数字化有机融合,配套遥感应用系统、物联网测控系统、田间综合监测站点等设施设备,对生长环境和生物本体进行实时监测;结合农业气象、苗情、土壤墒情、病虫害、灾情等监测数据,强化防灾减灾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
    2.升级改造农机装备,按需加装北斗导航、远程运维、无人驾驶系统、高精度自动作业、作业过程自动测量等设备;配置无人机、智能催芽育秧、水肥一体化等智能装备,实现耕整地、播种、施肥、施药、收获等过程精准作业;
    3.结合高光谱、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优化土壤养分反演、作物模拟预测、气象精准分析等模型,结合四情等基础数据推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数字化仿真、推演,形成高效种植方案;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种植生产领域的落地应用;
    4.推动机器人与农田、农艺、品种相适应,在丘陵山区、大田、果园等场景推广运用农业机器人,实现信息在线感知、精细生产管控、无人自主作业、高效运维管理;
    5.建设智慧农场管理系统,对基地数字化设备进行联网管理,构建主要作物的数字化种植体系,实现农资、人员、成本、设备、农事、收成等精准管理。
    (二)畜牧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选一个或多个方向):
    1.配置动物发情智能监测设备,建设育种数字化管理系统,提高畜禽育种效率;
    2.体征监测与饲喂管理,配置个体电子识别、体重自动称量等设备,实现动物群体/个体体征监测;
    3.建设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畜禽圈舍通风、温控、光控、环境监测、视频监控、粪便清理等设施设备,实现饲养环境自动调节;建设数字化精准饲喂管理系统,配置电子识别、自动称量、精准上料、自动饮水等设备,实现精准饲喂与分群管理;
    4.配置畜禽疫病移动巡检、远程诊断、自助诊疗、监测预警等设施设备,实现对动物疫病的诊断预警;
    5.配置产品收集系统,推广运用作业机器人,实现集蛋、挤奶、包装自动化;
    6.建设智慧牧场管理系统,实现养殖投入品、产出品、生产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三)渔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选一个或多个方向):
    1.建设在线环境监测系统,配置养殖水体、大气环境等传感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大气和水体环境的实时监控;
    2.升级水产养殖智能装备,配置自动增氧、饵料自动精准投喂、循环水、尾水处理控制、网箱升降控制、水下机器人、无人机巡航等设施设备;
    3.配置病害检测设备,构建水产类病害远程诊断系统;
    4.水产养殖的清污、消毒、疫病防治等环节推广运用作业机器人,实现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自动化;
    5.建设智慧渔场管理系统,实现养殖投入品、产出品、生产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四)现代种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选一个或多个方向):
    1.改造升级粮食作物种业优势区的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配置物联网测控、田间监测、精量播种收获等设施设备;
    2.改造升级高效粮食作物育种信息系统,配置田间高效智能信息采集、表型和基因型检测等设备;
    3.改造升级主要畜禽品种性能测定、基因组选育、遗传评估等数据分析系统,配置种畜禽综合性能在线测定装备、母畜发情可穿戴设备、基因型检测等设备;
    4.打造智能育种平台,开发育种模型及工具,推动经验育种向智能育种转变,建设智能化现代化的作物优势制种区和畜禽核心育种场。
    (五)设施农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选一个或多个方向):
    1.升级配置工厂化育苗智能设备和种苗生产管理系统,推进育苗催芽播种等智能装备应用,推动集约化种苗工程数字化建设,实现全程智能化育苗;
    2.推动集中连片老旧低效设施数字化改造,建设生产过程管理系统,配置生长环境和生物本体监测、环境远程调控、水肥药精准管理、智能植保、作业机器人、视频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实现智能化生产;
    3.建设采后商品化处理系统,配置清洗去杂、分级分选、计量包装等一体化智能设备,实现采后处理全程自动化;
    4.建设智慧设施管理系统,实现农资、人员、成本、设备、农事、收成等精准管理。
    以上为本指南支持的典型方向,除上述内容之外,各申报单位可参考《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技术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等文件因地制宜探索农业数字化智慧化技术路线。公共数据参数执行智慧蓉城建设有关标准(规则),具体细节和技术参数参考技术指南(如技术指南无可参考的标准、参数,则参考国家、省市等相关权威标准、参数)。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业主。原则上项目业主应是新区范围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或农业科研院所。
    (二)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管理规范。拟提升建设的基地(园区)基底良好,主导产业清晰,且已经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产业链条完整,明确基地范围,建立管理机制,明确负责人负责基地日常管理和联络,组建专家组负责建设运行和应用推广的技术指导。
    (三)智慧农业有基础。申报建设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应具备现代农业园区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适应智慧农业发展的人员和技术力量,明确专门资金渠道和专业技术人员,保障信息化设备和信息系统持续运行,确保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持续发挥作用。
    (四)数据报送要求。业主单位承诺待项目批复后,推动基地(园区)与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形成紧密指导合作联系,支持在基地(园区)开展相关技术产品集成应用、中试熟化、标准验证、示范推广等工作;项目建成后,配合新区现代农业园区智慧平台和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分中心,以指定方式、频次、地址报送数据。在项目动工、建设过程中及竣工投用后,应从制度建设、硬件配置、系统设置、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要求,防止发生异常操作、数据泄露、数据篡改等问题。
    (五)技术指导要求。原则上项目业主应确定一家技术指导单位,如高校、各级农科院、各级农技推广中心(站)等,负责项目技术落地相关合作。
    (六)其他要求。原则上信息化系统(软件)投资不超过项目市级补助部分的30%(智慧农业基础模型方向、探索智慧农业未来(技术)方向2类项目不对信息化系统(软件)投资作强制要求)。项目建设用地须手续完备,不存在“非农化”问题,实施主体存在撂荒或在基本农田上新增从事非粮产业的,不予支持。项目补助资金只能用于信息化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软件)开发及应用,不得用于土地购置、征地拆迁、债务清偿、车辆购置、人员补贴发放及办公用品采购等支出。2019年以来申报主体通过各级财政资金已经获得建设支持的,同一场地相同建设内容不再重复支持。
    三、资金补助标准
    项目采取市级审批方式管理,资金兑付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单一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4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申报单位应严格依据实际需求编制投资预算,投资预算不设下限,严禁以凑齐补助上限为目的进行预算虚增,项目投资估算表中应明确参数、数量、型号,项目原则上应在2025年11月30日前建成并验收,项目验收后完成兑付。
    四、储备程序
    (一)申报项目。各项目业主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统筹城乡局在收到各申报材料后,对项目进行择优评审,评审通过后公示符合指南方向的项目,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储备。
    (二)项目初审。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按市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并完成项目初审工作。
    (三)评审论证。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开展储备入库评审论证,并对项目择优排序并进行审议,将审议通过的成熟型项目储备入库。
    (四)结果公示。对入库的成熟性项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官网进行入库结果公示。
    五、报送要求
    各项目业主须参照附件1模板编制并报送项目储备建议书和佐证材料,参照附件2填写并报送申报承诺书。报送的项目储备建议书、佐证材料及承诺书均须加盖公章,纸质档一式一份,扫描电子档一份,纸质档可报送或邮寄至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2024号海创园二期1号楼1508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093256749@qq.com。报送截止时间至2024年1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联系人:统筹城乡局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8774294。

    附件:

    1.项目储备建议书模板

    2.成都市天府新区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储备申报承诺书


    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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