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持证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实验动物管理,确保实验动物质量,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将开展2019年度全省实验动物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全省持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附件1)。
二、抽检内容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相关标准,按照“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各单位实验动物品种、各实验动物品种关键指标”三个全覆盖原则,抽检全省所有实验动物生产单位的全部实验动物品种,检测项目为病原菌、病毒、寄生虫三类关键指标。
三、工作开展
本次抽检工作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实施,质量初检时间安排2019年1月-2019年3月,具体时间原则上提前一天通知受检单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
四、结果应用
对抽检不合格单位,限期三个月整改,并进行复检。复检时间根据质量初检结果及单位整改情况安排。如复检合格,单位的生产许可证继续有效;如复检仍未达标,则取消单位相应实验动物的生产资格。
科技厅将把实验动物质量抽检结果作为许可证年检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四川省科技厅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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