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锦江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有效激发消费活力,经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我局拟制了《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因时间紧迫,为保证方案及时实施,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至7天,截止到2024年8月6日,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锦江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4446055。
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锦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试行)》安排部署,推动汽车、家电消费和以旧换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一)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对象为锦江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和家电销售企业。
(二)本政策发放的消费券补贴对象为在锦江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新质和新智产品购置或以旧换新的个人消费者。
二、企业申报基础材料
(一)各项条款对应的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二)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承诺书。包括材料真实、诚信经营等内容。
三、奖励政策及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国家省市支持汽车报废换新政策。
1.支持对象
个人消费者。
2.支持标准
(1)国家和省级层面
2024年12月31日前,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2)市级层面
2027年8月5日前,对报废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车,并在成都市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单位,按报废车型的大中小对应给予8000元、5000元和2000元置换奖励。
3.申报流程
支持标准(1)实行快申快享。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 /> 支持标准(2)实行快申快享。登录“蓉e行”公众号平台→“老旧非营运置换”入口→填报相关资料(资料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拨付资金。
(二)适用条款:鼓励企业扩大新车销售
1.支持对象
锦江区限上汽车销售企业,不含专营二手车销售企业。
2.支持标准
(1)按季度给予符合条件的车企稳存量和拓增量奖励,每季度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组织车企开展“揭榜挂帅”活动,按梯度给予奖励,与支持标准(1)不重复享受。
3.申报材料
支持标准(1):促进新车销售政策项目申报表(附件1)。
支持标准(2):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附件3)。
4.申报流程
支持标准(1)实行即申快享。企业在“锦彩企成”平台线上提交《促进新车销售政策项目申报表》等材料→属地街道审核(资料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区商务局审核(资料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拨付资金。
支持标准(2)实行即申快享。企业在“锦彩企成”平台线上提交《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等材料→属地街道审核(资料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区商务局审核(资料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拨付资金。
(三)适用条款: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
1.支持对象
锦江区限上专营二手车销售企业。
2.支持标准
(1)二手车经销企业完成首次统计数据报送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入库奖励。
(2)年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存量限上专营二手车销售企业,零售额在5000万—10亿元(含)、10亿—20亿元(含)、20亿元以上的,分别按照零售总额的1‰、2‰、3‰予以奖励。
(3)年零售额保持正增长的2024年新增限上专营二手车销售企业,零售额在5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按照零售总额的2‰、4‰予以奖励。
(4)限上专营二手车销售企业根据二手车交易数量,按照200元/台给予过户补贴,单一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促进二手车销售政策项目申报表(附件2)。
4.申报流程
支持标准(1)实行免申即享。
支持标准(2)(3)(4)实行即申快享。企业在“锦彩企成”平台线上提交《促进二手车销售政策项目申报表》等材料→属地街道审核(资料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区商务局审核(资料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拨付资金。
(三)适用条款:鼓励消费者购置新车
1.支持对象
个人消费者。
2.支持标准
第一档:购买1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000元;
第二档:购买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2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3000元;
第三档:购买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4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5000元,以上车辆金额均为购车发票含税金额。
对活动期间在锦江区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不含变更登记)并购买家用乘用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在享受购新车消费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
注:以上标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以具体活动公告为准。
3.申领流程
立买立补。
4.注意事项
不可重复享受商务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补贴、成都市《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奖励。
(四)国家省市支持家电以旧换新
1.支持对象
个人消费者。
2.支持标准
(1)国家和省级层面
2024年12月31日前,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家电产品给予以产品销售价格15%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3.申报流程
支持标准(1)实行快申快享。消费者扫描二维码进入活动→阅读活动说明并授权同意→填报相关资料→部门审核(资料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拨付资金。
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二维码
(五)适用条款:支持绿色家电市场发展
1.支持对象
锦江区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
2.支持标准
设置年度奖励总金额200万元,对企业全年零售额增速和家用电器类零售额增速均高于全市社消零增速的,按照家用电器类零售额给予最高1%奖励。
3.申报材料
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附件3)。
4.申报流程
即申快享。企业在“锦彩企成”平台线上提交《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等材料→属地街道审核(资料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区商务局审核(资料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区财政局审核(资料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拨付资金。
(六)适用条款:鼓励消费者购置绿色家电
1.支持对象
个人消费者。
2.支持标准
给予家电产品总价最高10%的立减补贴,单笔订单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
3.申领流程
第三方平台即申即享。
四、附则
本细则由锦江区商务局负责解释,实施日期、有效期与《锦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试行)》(锦府办〔2024〕号)一致。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需对本细则内容进行调整的,以锦江区商务局发布的调整通知为准。
附件:
1.促进新车销售政策项目申报表
2.促进二手车销售政策项目申报表
3.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