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3〕185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支持集群重点项目、促进组织建设及其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我厅牵头起草了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ghyjsgzc_sjxw@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
附件:
1.《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起草说明.doc
2.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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