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成都市新都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24-06-28
  • 来源:其他
  • 类型:通知
  • A+
    A-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成都市新都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便捷准入准营准出
    1.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释放名称资源,扩大申请人自主选择名称的权利和范围。
    2.在市场监管领域实行“一址一证”同业准入承诺制,为在同一地址从事相同行业的新经营主体办理行业许可,化解“前证不注销,后证难办理”难题。建立“一址多照”企业数量过多预警机制。
    3.全面实施企业开办同步发放电子执照、电子印章等。
    4.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季度归集排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并公开发布。及时对成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涉及地方权限范围内的许可准入事项作相应规范。除因法律法规要求不适合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全部实现网上可办。
    5.建立完善“个转企”重点培育库。
    6.线上线下同步开设“个转企”绿色通道,实施“个转企”“一件事一次办”。探索开展“个转企”许可资质保全,允许原个体工商户持有的许可资质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保全使用。
    7.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实名验证便利化服务,解决身份认证难问题。
    8.实行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简化税收报告和纳税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减少等业务同步办理,实现歇业登记备案“一件事一次办”。
    9.建立经营主体除名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营主体,试点开展除名管理。
    10.推动建立破产企业环境权益保障机制,明确破产企业环境资产和环境债务的识别、处置流程,强化破产企业环境保护义务。
    11.指导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针对债务人财产接管、资产处置、债权申报逾期处理等重点环节领域,建立破产财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
    12.优化府院、府检联动机制,依法运用破产重整、清算措施,及时推动相关企业市场出清和资产要素重整,化解房地产领域问题;围绕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市场监管、税收管理、市场准入、经营许可等领域,依法妥善办理涉企行政诉讼、行政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等检察监督案件,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集中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13.探索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模式,试点将社区党群、邻里中心、农贸市场等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合法场所,作为缝纫修补、家政服务、各类修理等居民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的集中登记经营场所。
    14.探索经营主体“1+N”一站式注销模式,以营业执照“1”为核心,“N”张准营许可证注销联办为目标,构建多领域系统集成的企业注销套餐服务体系。
    15.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对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摸排存量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二、便利获得经营场所
    16.升级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数字化审批,加强电子材料、电子签章、电子档案应用,推进企业无纸化报审。
    17.以建筑“审批环节+过程管理+要素配置”为主线,打通建筑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数据链条,建立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汇聚融合、业务协同工作机制,支撑重大项目“策划即入库”“拿地即开工”“建成即投用”。
    18.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销售、验收、归档等环节“一张图”日常监管,实施重点企业差异化监管、责任可追溯。
    19.深入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2024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部实行“标准地”出让。
    20.推行“工业上楼”新模式,支持有产业园区运作经验的企业建设标准厂房和“链主”企业自建多层厂房。
    21.依托“蓉易登”综合服务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在线申请办理商品房购买预告登记及预告登记转本登记业务,实现购房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全流程在线办”。
    22.在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等业务场景实行“带押过户”,建立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推动“带押过户”跨银行贷款审批互认机制。
    23.加强不动产登记与司法行政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在线核验律师身份、法院调查令、法律文书等,律师“云查询”市内涉案不动产登记信息。
    24.通过人脸核身、电子签名等方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互联网+见证”服务。
    三、提升市政公用服务
    25.升级报装、勘查、施工、接入等事项联合服务,全面实现水电气讯等服务事项“一口受理、一次踏勘、一站办理”。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设置水电气讯综合服务窗口,鼓励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建立“共享营业厅”,实现市政接入全过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
    26.推动水、气企业业务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实现市政公用接入服务流程及受理标准全市统一。
    27.优化水电气线下服务,设立专门的“一窗办理”窗口,整合多项业务的办理流程。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为用户提供快速、准确的服务。
    28.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提升市政公用服务,组织水电气企业配合联动,打造优质的水电气共享营业厅,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铺开,让新都市民多快好省的享受水电气“一站式通办”带来的便利。
    29.完善前置服务,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能够为用户提供快速、便捷、优质的获得水电气前置服务。燃气、供水、供电公司可以对获得用气、用水、用电前置服务的流程进行优化,简化办理手续、减少繁琐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30.建立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报装信用评价体系,对守信市场主体实施减材料、缩时限等便利服务。
    31.拓展燃气小型标准化接入适用范围,前瞻性介入企业市政公用需求,进一步降低接入工程费用。
    32.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数字化审批,依托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建筑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
    33.压缩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项目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整合压减为用地许可、开工前许可、联合验收3个阶段,实现4个工作日内“四证齐发”。
    34.完善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节点、推进路径和问题清单,压实各级责任,“全周期跟踪”,聚焦洽谈、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建立重点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紧密衔接、密切配合,有效提高项目的落地效率和推进速度。
    35.打通数据壁垒,多渠道助力电子证照入库归集,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等系统互联,扩大电子证照共享和亮证功能应用范围,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证照互通互认,有力的提升审批质效。
    36.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无实体印章”建设。强化统筹调度,细化责任分工,协调工改办成员单位积极申领电子印章,设立“惠企通”窗口,为企业注册申领电子印章。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夯实电子证照运用基础,确保申领全覆盖。
    37.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梳理并发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积极引导更多中介企业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提供中介服务。
    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38.推广“香城就业职通车”、“就业服务云专员”、“新都公共就业服务”抖音平台直播带岗供需对接模式,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零工市场建设,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聚焦重点群体提供精准公共就业服务。
    39.深入落实“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吸引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
    40.允许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在新都区申报职称并从事相关职业,提升外国人来华工作“一窗式”办理时效,实现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接件取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
    41.深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货车司机等重点人群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42.指导企业完善用工制度,推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变更或解除、休息休假等常见问题规范处置。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预测平台功能和处置机制,处早处小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提高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43.加强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分中心、工作站建设,提高劳动纠纷就地就近化解服务水平。
    44.实施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突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机制,总结推广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和经验。
    45.为小微企业提供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规范服务主体、服务事项、补贴机制、监督管理等内容,减少劳动争议纠纷。
    46.深化建设人才数智综合服务平台,聚焦人才“高频”需求集成人才认定、政策查询、服务预约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放权赋能有根企业,提升人才获得感和归属感。
    47.拓展“互联网+就业”智慧服务,构建“1+1+9+N”的数字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发建设“新都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丰富线下就业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实体“就业职通车”信息平台作用,进一步做优就业服务,提升招聘精准化水平。
    48.创新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形成“三个模式”,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为企业和职工搭建和谐沟通的桥梁。
    五、优化金融服务和监管
    49.加快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天府粮仓”金融强基行动,提升“农贷通”数字化平台运用实效,充分发挥“农贷通”镇村服务站(中心)服务功能,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再生产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50.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乡村振兴等绿色领域的金融支持,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
    51.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水平,落实推进“交子之星”经济证券化行动,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宣传动员,持续开展企业上市辅导培育。
    52.运用金融风险监测大脑,强化地方金融组织风险防范,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数字化应用。
    53.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搭建产融对接平台,巩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
    54.探索金融服务增值化改革。持续深化驻区银行机构动态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推动银行信贷资源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倾斜,助力技术变产值。
    六、便利跨国生产经营
    55.抢抓制造业全面开放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机遇,举办“2024年新都区外资企业座谈会”等活动,积极推进有关项目落地。
    56.务实存量挖潜。开展外资“二次招商”,全面摸排区内具有外资背景的优质企业,积极探索促成出口设备出资、利润再投资、并购等方式扩大增量。
    57.做优外资服务。用好省市外资奖补政策,制定出台新都区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政策,聚焦外商投资咨询、投诉受理、助企纾困,健全外商服务工作制度,推动重点外资项目尽快到资纳统。
    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58.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加快推动传统发票向数电发票升级,2024年数字化电子发票使用率达到70%。
    59.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税费争议解决机制,推行“枫桥工作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依托四川省税收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在重大涉税争议调处、国际税收政策指引、税收法规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60.健全“信用+风险”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机制,在电子税务局、税务官网、征纳互动平台、个人所得税APP、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动态公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助力市场主体选择优质涉税服务机构。
    61.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税费政策清单,2024年开展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活动18场。
    62.探索税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优化“三优评选”,用好用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资源,全力打造省级“枫桥式税务所”标杆。
    八、加强商业争端解纷
    63.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房产、建工、劳资等领域“一站式”联调平台建设。
    64.定期发布纠纷化解典型案例,针对常见性、阶段性、复杂性纠纷重点突出基本案情、化解流程、典型意义等内容,及时做好案例宣传及预警工作。
    65.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规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程序,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的诉讼权利。
    66.依法妥善审理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准确适用“首违不罚”事项及减轻、从轻处罚等情形,纠正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处罚,为企业发展争取“容错空间”。定期编制发布涉企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案例。
    67.在财务税收、市场交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与数据合规5大领域扩大企业合规试点改革,制定企业合规指引,完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68.依托“蓉易诉”平台,实现诉讼主体、诉讼类型、诉讼流程“网上办”全覆盖。实现法院诉讼费、涉案款收缴和票据电子化。
    九、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69.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审查清理力度,杜绝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等问题。
    70.鼓励招标人减免优质信用企业、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结合信用情况、履约能力等因素减免履约保证金。全面推行电子投标保函(保险)。开展保证金清理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历史沉淀现金保证金。
    71.2024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不见面开标占比达到100%。进一步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展,鼓励支持开展跨市、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7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全面落实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政策。
    73.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开展政府采购工程支持绿色建材试点,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
    74.依托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行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
    75.执行成都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
    76.配合制定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制度,高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77.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氛围。
    78.探索建立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在生态环保、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统筹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
    79.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免检机制,除涉及安全底线监管等必检事项外,市场主体作出承诺的,非举报投诉原则上不入企检查。
    80.依托现有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交子信用分等公共信用信息,结合我区实际,拟在交通、物流等领域探索和创新“信易+”应用场景落地,力争本年度新增“信易+”应用场景1—2个。
    81.持续加强行政执法清单管理。深入实施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首违不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82.实施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统筹推进跨部门、跨领域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依法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主体、重点产品、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执法监管的公平性、高效性和规范性,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十、升级政务服务能力
    83.提升“一网通办”用户易用性和满意度,深化“AI+政务服务”,推行智能导办、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所有简单事项“秒批秒办”“零材料办”。
    84.按照市级“证照联办”融合审批改革事项目录,推进应用场景、办理项落地,将“证照联办”纳入政务中心大厅。
    85.拓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在涉企经营、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域推出“一证(照)通办”事项,扩大电子印章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招投标等领域的应用范围。
    86.以“主动对接、自愿委托、免费服务、快捷办理”的原则,针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一对一”专项帮代办服务。
    87.增强“一窗通办”服务。完善办件受理体系,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提升帮办代办专员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
    88.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数据分类分级为基础,精准对接各企业数据需求,统筹各部门确认开放数据清单,统一归集数据。利用成都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增强对地区数据的分级分类管理、关联数据管理,便捷社会公众,服务企业数据需求。
    89.建立涉企问题主动发现机制,“一口子”集成“涉企问题库”,筛选过滤形成“涉企问题池”。推进涉企问题分类分层分级交办落实,着力破解问题收集碎片化、涉企信息不对称、解决流程不闭环等难题,确保涉企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90.建立健全自我纠错机制,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充分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职能,记录按照常规办事流程无法办成的急事、难事、新事。定期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从流程“制定者”转换为流程“亲历者”,在切身体验中“自我挑刺”。通过主动收集、体验,及时发现并打破不合理的“常规”,推动审批流程不断优化。
    91.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拓展高频办理“一件事”,2024年新增不低于10个事项,将“一件事”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新九”导办体系建设,发布不少于30项导办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展“新九”两地跨区域通办服务模式。
    92.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效能,巩固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水平,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一次办。打造开放式网办体验专区,融合“帮办+教办”,提高网办普及率,充分释放“一网通办”效能。
    十一、健全企业服务体系
    93.强化12345助企热线企业诉求跟踪督办、回访监测、提级处置机制,提升诉求处置效率。上线社会诉求综合分析平台,全量整合12345、信访、舆情、突发事件多方数据,实时感知、预测社情民意,智能分析事件发展特点和规律,辅助科学决策和基层治理。推进12345助企热线、企业管家平台与区纪委监委“亲清护企”平台全面链接,强化监督问效。
    94.建立12345助企热线与司法联动机制,区司法局对涉法涉诉的12345助企热线企业诉求提供法律指导,提升法治化服务水平。
    95.通过“新检行”企业服务站,定期派驻检察官值班,面对面收集企业诉求,及时解答困惑。
    96.依托新都食安惠企一站式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破解企业监管部门、企业、第三方技术团队沟通衔接不畅,企业技术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的难题。
    97.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和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外企诉求办理机制,一般诉求3个工作日内、重要诉求10个工作日内、重大诉求20个工作日内办结。
    98.在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供惠企政策的统一咨询、受理和办理服务。各行业部门制定并公布本领域惠企政策事项清单,进驻“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
    99.出台涉企政策制定和实施评估办法,优化涉企政策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流程,明确惠企政策申兑类型、标准、流程、时限,提高项目审核效率和资金拨付时效。
    100.做优做强“蓉易享”平台,完善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机制,依托政务大数据提升政策、企业“双画像”水平,提高政策精准找企业能力。
    101.建立12345亲清在线政策直播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为企业群众提供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政策宣传解读及问答互动。
    102.在市场监管、税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推行以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现企业在线一键申请“零跑路”。
    103.健全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快速办理工作流程。
    104.整合优质专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做优企业增值式服务,建设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创业孵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市场拓展、人力资源、投融资、改制上市、管理咨询、法律、商务等专业服务。
    105.布局建设司法服务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或站点。在站点开展巡回法庭,举办法律沙龙、法治讲座等,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和诊断等法律服务。
    106.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指导督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及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实现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动态清零。
    107.完善破产管理人工作室,智能化为破产管理人提供用于查阅卷宗、研讨案情、筹办会议等用途的固定工作场所,便利破产管理人履职,节约破产费用。
    108.探索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走进链主企业提供“法治套餐”服务,以链主企业带动行业企业依法治企水平。进园区、进车间,进楼宇、进企业开展巡回审判,助力企业规避类案风险。
    109.与公安机关建立司法惩戒“绿色通道”,加大加快对被执行人的惩戒效率,倒逼被执行人履行完毕。
    110.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比例,探索引进商事调解组织,加快诉前调解进程,缩短商事解纷耗时。
    111.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112.优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流程。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使用科技创新券鼓励高校院所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推广使用算力券。
    113.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争创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
    114.畅通省市中试平台申报推荐通道,建立中试平台项目库,制定中试平台支持政策。
    115.向企业、公共机构宣传零碳券,支持企业参加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相关培训,贯彻落实生产产品碳足迹认证工作、开展有碳减排效应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有关项目建设。鼓励企业主动公开碳足迹报告,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ESG报告(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方案,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16.引导政商“亲清”交往。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同市场主体阳光交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防范廉洁风险,守住交往底线。大力倡导市场主体和企业家遵纪守法、诚信从商、合法经营,全面促进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认真落实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移送工作机制,严肃查纠损害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十二、促进营商环境一体化
    117.加快推动成德眉资交易平台同城化发展,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及数字证书(CA)互认。
    118.推进成德眉资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竞争试点工作,预算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集中采购项目。
    119.推动成德眉资协同打造便捷高效的企业开办服务,将“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从涉企准入拓展到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推进“一件事”集成“一次办”,共同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和照后减证简化审批新途径。发挥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落实落好落优“开办餐饮企业一件事”“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两项试点任务。
    120.配合推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在德眉资应用推广。配合完善都市圈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121.配合成都市人社局开展成都都市圈人才开发指引基础数据调研收集。
    122.按照市级要求,对12345热线平台上涉及重庆市的事件快速响应,提级处置。
    123.推出成渝跨区域税费办理场景式服务,分批分类推进“成渝通办”服务。

    本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新都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成都市新都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