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要求,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助力稳岗位、扩就业、保民生,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形成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快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地落实,请于5月31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周 军
联系电话:028-86148161
电子邮箱:rst_sbc@163.com
附件:
1.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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