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中小企业扩大规模提升质效,助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市发改委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共同研究起草《关于加快推动企业“升规提质”的通知》,现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希望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献计献策。
参与方式:
1.在本网页下方填写并提交您的意见建议;
2.通过邮件、电话或信件反馈,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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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成都市发改委产业处,邮编610041。
多措并举优化服务、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是推动企业“升规提质”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能级的坚实支撑。为让企业早享受惠企政策,推动工作尽快部署落地见效,《关于加快推动企业“升规提质”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天,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加快推动企业“升规提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鼓励中小企业扩大规模提升质效,助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升规培育。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会同区(市)县,用好“税—统—产”联动工作机制,2024年6月底前(此后每年3月底前),分行业建立“已达规未入库”“准达规未入库”企业名单,按照年度目标的1.2倍建立“年度重点培育企业库”。首次升规入统的企业设置3年成长培育期(含升规入统当年),通过帮扶促进企业稳在规上、稳在链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公室、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升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的,每年给予10万元“稳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1604〕。对首次升规入统的服务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根据升规入统营收要求(分为3个档次: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和200万元),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升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稳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处、流通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3655;61883693〕。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万元“升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的,每年给予3万元“稳规”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建筑建材管理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7253〕。以上奖励政策按照《成都市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免申即享”,每月20日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会同市统计局确定上月入统名单,并按规定程序拨付升规奖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会同市统计局每年确定稳规企业名单,并按规定程序拨付稳规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
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机遇,支持准升规、新升规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实施改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要求从实际投入10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按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投入纳入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业投资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1608〕。对经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线改造、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信息化改造等投资,以统计认定和审计核定的实际投资为基准,按实际投入10%的比例给予最高12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5840〕。支持建筑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市住建局对智能建造项目予以星级评定,二星级项目奖励10万元,三星级项目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建筑建材管理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7253〕。以上奖励政策按照《成都市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实行“易申快享”。
四、支持高新技术发展。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企业所在中心城区、远郊城区分类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我市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视为首次认定给予奖补。对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同时符合以上奖补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以上奖励政策实行“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1732〕。鼓励准升规、新升规企业参与产业建圈强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前沿技术成果转化“揭榜挂帅”,对政府出题类项目,按照专家评审金额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企业出题类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2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6241〕。每年7月底前,对全市准升规、新升规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创新积分;联合成都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积分贷”产品,根据创新积分结果为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1732〕。
五、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5840〕。每年给予准升规、新升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最高10万元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在“科创通”线上购买检验检测服务、科技资源共享服务、高性能算力服务、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政策咨询电话:65575922〕。建设线下成都科创生态岛“成都新升规企业服务中心”,为全市准升规、新升规企业政策宣讲、专业辅导、行业沙龙、产业接洽等提供活动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科创生态岛服务咨询电话:63029938〕。
六、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支持不需要单独供地的准升规、新升规中小工业企业租赁多层标准化厂房,自达到所在产业园区亩均税收要求次年起,连续3年按每月6元/平方米给予承租人最高100万元/年/户的租金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园区建设推进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5842〕。加强“蓉易贷”平台对准升规、新升规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融资推介,9月底前,“蓉易贷”推出企业升规稳规专项服务产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支持新升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七、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准升规、新升规企业参与市贸促会组织的境内外展会,对参加境内外会展经贸交流活动的企业及机构,按展位费的90%给予补贴,对每家企业的补贴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或2个标准展位折合的展览面积,同时依据相关政策对人员费给予相应补贴。〔责任单位:市博览局;对外联络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7857〕。支持准升规、新升规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法规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7808;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2598〕。各重点产业链链长办组织准升规、新升规企业加入产业联盟,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行业主题沙龙、产业网络招商、产品应用推广、行业讲座培训等产业联盟活动〔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每年3月底前,面向准升规、新升规企业编制发布应用场景建设机会清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支持首台套产品市场化应用,按省级财政支持额度的30%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最高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装备制造产业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5824〕。支持首批次产品市场化应用,按产品实际销售总额和采购金额分别给予研制和应用单位最高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新材料产业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1642〕。支持首版次产品市场化应用,按研发支出金额和销售合同执行额分别给予研制和应用单位最高2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1625〕。“三首”产品奖励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44号)有关要求,实行“易申快享”。
八、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托成都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综合市级有关部门数据,10月底前开设企业“升规提质”数据专区,支撑统计、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分类下发等工作,减少企业重复填报〔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公室、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准升规、新升规企业按期缴纳税费有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税务部门核实后依法办理延期缴纳〔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九、优化涉企执法监管。大力整合检查事项,2024年6月底前,建立成都市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推进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024年底前,初步实现清单内事项跨部门“综合查一次”,探索配套出台清单事项“一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重复执法扰企扰民,依法保护新升规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涉企监管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帮助准升规、新升规企业信用修复,企业一般失信行为公示期满后,只需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即可办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优化企业升规服务。支持企业“链主+配套”融通发展,重点产业链每月至少召开1次“12345蓉易见”活动,全年实现新升规企业与“链主”企业见面全覆盖,促进新升规企业的产品、服务、资源等进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强化企业“网格化”服务,各区(市)县6月底前,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新升规企业机制,将已达规未入统企业、准上规企业纳入重点服务范围,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配置“企业服务管家”等方式,实施“一对一”专人服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加快企业升规提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统计部门持续开展企业升规业务培训,市级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主动上门做好申报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4年□月□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本政策支持条款的,参照执行,具体条款由责任单位负责实施。本通知中的内容与同级同类政策措施有重叠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区(市)县有同类政策的,可同步享受。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经信局新经济委
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