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工厅节〔2018〕978号)要求,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组织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规范条件及相关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我厅将汇总资料,经审查遴选出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二、有关要求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于2018年12月18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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