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我市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工作要求
(一)企业于2024年5月10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 /> (二)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指导有效期内的优质中小企业完成信息更新,确保每一户企业应填尽填,按照规范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国家《暂行办法》规定,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将取消其复核资格。
(二)企业提交信息更新后,如需修改,请及时反馈,并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平台内【已认定企业管理】-【企业信息更新管理】中,对该企业记录进行退回操作。退回后,企业可修改信息更新页面内容并重新提交。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更新表新增部分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指标。其中,审计报告编码及其佐证材料均为非必填项,系统内已添加“赋码情况以各省要求为准”的文字提示。
(四)信息更新表以企业当前已认定最高层级为准,如某企业既是创新型中小企业、也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企业点击信息更新时,系统将自动跳转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更新页面。
(五)2024年进行新申报或复核的企业默认为已完成信息更新状态,但企业可点击【仍要更新】自愿进行信息更新。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