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四川省经信厅关于开展新增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预注册工作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预注册工作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18-11-23
  • 来源:经信厅
  • 类型:通知
  • A+
    A-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各市场主体: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和创新电力市场化交易,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及以后新增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实行注册制。根据省内市场化交易工作推进安排,现将2019年预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用户范围 

        2019年新增用户,包含2018年纳入电力市场范围未注册的用户。 

        二、2019年新增用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无电费欠费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或者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内部核算的电力用户。 

        (二)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产业政策要求及行业准入条件,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非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的用户。落后产能、违规建设和环保不达标、违法排污企业不得参与。 

        (三)扩大参与电力市场用户范围。本次预注册范围暂定为:一是全省范围内已核定输配电价的供电区域内的大工业用户;二是已核定输配电价的供电区域内的一般工商业专变用户。(同一用电地址、同一营业执照的不同户号可以合并认定电量,其他情况不能合并认定电量。用电地址依据政府管理部门确定的地址为准)。2019年市场开放范围以正式印发的《四川省2019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为准。 

        (四)以下2类用电企业不纳入2019年用户预注册范围: 

        1. 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包括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不含铁路牵引站)、金融、通信、邮政、供水、污水处理、供气等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2. 未与所在电网建立直接的供用电合同关系的用户、未签订正式供用电合同的用户以及其所在电网与主网无直接趸售结算关系的地方电网用电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2019年及以后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实行注册制。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应会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对新增用户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查并确认,经确认符合条件的用户直接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开展预注册工作。 

        (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要切实做好2019年新增用户预注册组织实施工作,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注册、用户电量结构等情况上报我厅。 

        (三)用户注册成功即有资格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具体参与范围以正式印发的《四川省2019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为准。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预注册工作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