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4〕15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推荐申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通过线上系统
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确认填报无误后,从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线下报送。线下材料报送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务必与线上数据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6月15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
(三)企业佐证材料纸质件封面目录参见附件5。
二、审核推荐
(一)请区级工信部门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组织对企业填写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
(二)请各区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按照不低于推荐企业总数30%的数量开展实地抽查并填报抽查结果。
(三)申报推荐材料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同步完成线上审核提交。报送材料包含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企业申请书(附件1)、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各两份;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企业佐证材料一份;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正式推荐行文,各一份。同步报送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4及扫描PDF版正式推荐行文。
三、有关要求
(一)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二)企业申请书中“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等栏目,不得出现企业名称或简称。
(三)企业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填写说明、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
(四)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需为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且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企业年审报告2023年的必须赋码,否则申报系统不予通过,2022和2021的审计报告编码为非必填项。
(五)适用简单更名的小巨人企业情况,一并报送更名申请(含线上线下)。
(六)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陆账号、密码,请提醒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联系电话:
江北新区 88029680
玄武区 83682467
秦淮区 84556843
建邺区 87778297
鼓楼区 83230141
栖霞区 52234893
雨花台区 52873975
江宁区 52287621
浦口区 68121890
六合区 57758548
溧水区 57421776
高淳区 57310911
南京开发区 85896375
江宁开发区 52110623
南京市 68788820,68788753
附件:
1.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参考目录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