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安局、天府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和《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7〕2105号)要求,为推进先进绿色工艺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石化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现请认真梳理正在建设和明年3月底前能正式开工建设的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及其他采用石化绿色工业的重大项目,并按附件要求认真填报,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新材料产业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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