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企业:
现将“2024-02〔2021〕8-20-01-租金奖励(三医融合)”等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2024-02〔2021〕8-20-01-租金奖励(三医融合)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温江公众信息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府官网网址:http://www.wenjiang.gov.cn)“政策申报”栏目,或直接登录“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wenjiang.gov.cn/service/)“政策申报”栏目,按项目详情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20日。
四、咨询服务电话
1.成都医学城管委会三医产业发展服务中心:028-82631103
2.区政务服务中心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成都医学城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5日
申报指南
2024-02〔2021〕8-20-01-租金奖励(三医融合)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所扶持的对象特指法定注册登记、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温江区内的医学、医疗、医药、大数据/AI领域企业,包括研发创新、生产制造、检验检测企业和相关联的医疗、审评认证、公共技术、融资等配套服务企业和机构。本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推动“三医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温府发〔2021〕8号)第二十条租金奖励。
三、申报条件
1.与温江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的项目,企业履约情况经所在园区管委会审查合格后具备申报资格。
2.2020年9月6日后,新签约引进的重组蛋白、生物制剂、疫苗等生物药,小分子靶向创新药、化学原研药、高端制剂等化学药,医疗器械,大数据/AI方向,租赁区内非关联第三方的项目。
3.项目完成企业注册,签订办公用房或厂房租赁协议,租赁自用期满12个月(实际支付12个月租金)并正式投入运营后提出申报。
四、支持标准
1.研发项目按照最高35元/平方米/月(不超过实际价格)、制造业项目按照最高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不超过实际价格),一次性给予12个月培育期的租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投资协议中另有租金奖励期限的,经核实达到协议约定内容后,再给予后续租金奖励。
五、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2.由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履约情况说明。
3.与业主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4.房屋租赁发票(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5.银行付款凭证(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6.营业执照(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7.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表(含全年数据)。
六、其他说明
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七、政策咨询
1.成都医学城管委会三医产业发展服务中心:028-82631103
2.区政务服务中心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