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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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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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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6-09-14
  • 来源: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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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我区2026年拟培育2个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场所(至少1个粮油类)、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有一定的规模和发展能力,生产标准化程度较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科技示范场所种植面积(粮油类不低于400亩,经济作物类不低于100亩)、科技示范主体种植面积(粮油类不低于100亩,经济作物类不低于30亩);
    2.申报主体需在新都区行政区划内,经工商注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且有一定的科技示范能力与基础(明确具体的技术依托单位);
    3.申报主体需要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能力,连续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业主或主要技术人员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历,能够独立完成示范推广主推技术课堂或田间授课。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入选:
    1.申报主体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获得“头雁”、省级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省级称号的;
    2.申报主体获评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
    3.产品商标被认证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产品通过以下其中一项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的;
    4.主体生产方式绿色生态,实施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二、工作要求
    1.科技示范场所和科技示范主体需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案。明确示范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装备等内容,每个示范场所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不少于3次(科技示范主体不少于2次),开展新都区2026年农业主推技术示范至少5项;
    2.示范场所和示范主体有明确的管理规定,明确技术责任人及职责,管理档案、工作记录齐全;
    3.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要求开展主推技术、主导品种示范和推广,农户培训、试验示范等工作,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及图文信息等内容;
    5.补助资金用于科技示范场所、科技示范主体建设中农资、科研示范、推广培训、农机装备购置等方面补助。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如实填写《新都区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申报书》、《新都区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申报书》(同一主体同一年度仅限申报一个),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经所在镇(街道)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局内相关科室对报送资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予以认定;
    3.认定结果在新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提交资料
    1.申报书;
    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经营规模证明;
    4.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推广应用证明、技术合作与服务支撑证明;
    5.其他佐证资料。
    五、其他
    申报主体应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人才管理科(新都区文广大厦2楼),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敏,13882221001)。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4日


附件1:新都区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申报书   
附件2:新都区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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