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成财农发〔2026〕51号)文件要求,聚焦大蒜、生菜、韭菜、圆根萝卜等特色农产品,按照农业品牌“七个一”工程,推进出口备案基地和标准化种植基地提升,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助力园区产业提质增效、农户增收,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支持范围
(一)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建设
支持园区经营主体开展大蒜、生菜、韭菜、圆根萝卜出口备案基地升级改造,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管控、产地环境整治、田间标准化管理、出口溯源体系建设;完成出口基地备案、产品出口资质申报维护,补齐出口配套短板,打通特色农产品外销出口渠道。
(二)标准化种植基地提升
聚焦大蒜、生菜、韭菜、圆根萝卜四大特色作物,开展标准化种植基地提质升级建设。重点支持基地标准化分区规整、田间路网、灌溉排水等生产配套提质改造,推广绿色标准化种植规程、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施肥提质技术,全面提升园区特色农产品种植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水平,夯实品牌优质原料根基。
二、实施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主体范围
辖区内省级、市级、县级认定的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从事四大单品生产经营的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合法农业经营主体。
(二)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正常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经营场所、生产基地位于对应现代农业园区规划范围内,主导产业与园区主导特色产业一致。
3.经营规范、信用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失信记录、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套取财政资金等不良记录。
4.申报项目为当年度新建项目,未获得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不重复申报、重复受益。
(三)负面清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1.项目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关要求的;
2.2023年以来,园区内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未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未建立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的制度台账,联农带农成效不明显的。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
对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评审的项目,以补助方式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补助额度根据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和园区项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原则上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与农户建立稳定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原则上对项目主体的补助不超过90万元,对非公益性项目实施主体的直接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四、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2);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用地证明材料。
4.征信证明材料。
5.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证明材料。
6.本申报项目未重复享受财政补助的承诺书。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所有申请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各2份,并加盖公章;
2.各申报主体经街道(镇)推荐盖章后,并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相关资料报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规划与园区科(郫都区人民政府第一办公区2号楼265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9141968867
邮箱:19141968867@163.com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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