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米袋子”“菜篮子”强基行动方案》(成办发〔2020〕50号)《成都市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十条措施(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成-2-办发〔2022〕16号)及《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2022-2023年度农业职业经理人政策性农业保险自缴保费补贴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联发〔2024〕4号)。拟组织开展“成都市2022-2023年度农业职业经理人政策性农业保险自缴保费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已被认定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2022年度自缴保费补贴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申报2023年度自缴保费补贴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或者已通过政府职能部门认定暂未获得证书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
(二)补贴时限范围
2022年度自缴保费保单承保开始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2023年度自缴保费补贴保单承保开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申报主体在通过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之日后购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享受自缴保费20%补贴。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符合要求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按照农业职业经理人身份认定所在区(市)县通过农贷通平台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村(社区)、镇(街道)、区(市)县逐级在线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2。
(二)申报及审核流程
1.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
通过农贷通平台“惠农政策”栏目中“2022年度农险保费补贴”“2023年度农险保费补贴”进入申报,按要求完整上传相关佐证资料。
2.村(社区)初审
村(社区)通过农贷通平台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对本级驳回、拒绝的审核做好告知义务。
3.镇(街道)复审
镇(街道)通过农贷通平台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对本级驳回、拒绝的审核做好告知义务。
4.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农贷通平台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第一,审核农业职业经理人资质。初级、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资质由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具体业务经办科室审核;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名单由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具体业务经办科室对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获取,并审核。第二,审核保单信息及发票金额真实性。
5.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通过农贷通平台对各(区)市县上报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资料进行最终审定,拨付相关区(市)县农业职业经理人自缴保费补助资金。对主体资质不符合、申报手续不齐备、数据不准确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不予补贴支持;对审定通过的申报,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平台进行补贴资金发放。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身份证、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已被认定为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区(市)县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相关证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单、自缴保费发票、承诺书(附件5)。
(二)以企业、家庭农场投保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三)农业职业经理人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社组织的集体投保,应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个人自缴保费金额的保险凭证。
(四)以专业合作社个体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应提供村委会开具的占专业合作社份额的情况说明(附件6)和相关佐证材料(合作社章程等能证明个人所占份额的材料)。
其他事项请查看附件《成都市2022-2023年度农业职业经理人政策性农业保险自缴保费补贴申报实施细则》(联系电话:028-86550521;联系人:魏刚勇)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2022-2023年度农业职业经理人政策性农业保险自缴保费补贴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
2.附件1-7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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