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海工产业是“1650”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2〕131号)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3号)和《江苏省“十四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部署,现将《江苏省新能源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新能源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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