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长第84号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7﹞21号)、《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农综办〔2017〕7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市级专家评审意见和省级复核意见,拟将成都市金堂县40万公斤食用菌种植基地扩建项目等123个项目(项目名单附后)纳入2018年国家农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扶持范围,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提出异议的,将进行审查复核。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程序批复立项实施。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进行审查复核。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