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工作,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论证筛选后,形成一批大企业技术需求榜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99号)要求,为做好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附件:
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另附)
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另附)4.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另附)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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