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报送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区县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重点说明,通过DCMM三级及以上的企业不占用推荐指标,请相关区县重点联系并指导帮助辖区内已通过DCMM三级及以上的企业完成申报。) 申报单位应满足通知中的申报范围、基本条件等具体要求,并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 style="font-family:SimSun;">
附件:关于组织报送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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