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泸市科人发〔2022〕125号),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拟认定“泸州市纤维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家单位为2023年度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和人才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具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
市科技和人才局高新科,0830—8950161;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附件:2023年度拟认定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docx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