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会组织:
为培育示范社工站(室)点位,推动本地区社工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成都市《2023年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流程的通知》要求,现启动都江堰市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型
按照《成都市社工站(室)服务指导目录》要求,贯彻落实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社工站(室)关爱巡访困难群众百千万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社工站(室)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等系列文件要求,重点围绕学困、病困、残困、疫困、特困等群体,聚焦一老一小、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病残、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服务对象,通过扩大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模式、改善服务质量等方式,提升服务专业性、运行规范性、方式创新性、实施持续性等。
二、项目资金及周期
每个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资助资金控制在10万元(含)以内;每个镇社工站服务项目资助资金控制在9万元(含)以内;每个社区社工室服务项目资助资金控制在5.5(含)万元。项目资金预算严格按照《2023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资助项目财务管理指引》进行编制。项目周期原则上为1年。
三、申报要求
已申报推荐为镇(街道)社工站示范项目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同一镇(街道)范围内申报的社区社工室服务项目不超过1个。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社会组织参与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申报不超过1个。
四、申报条件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联合镇(街道)、社区共同申报,申报的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按时参加2021、2022年度检查并合格(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不需要提供年检资料);
2.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3.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4.具有健全的项目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每个项目至少配备2名社工(含社工员或社会工作专业学历人员),其中1名需持有助理社工师及以上水平证书;
5.具有良好的信誉;
6.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立党组织。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6月16日至6月26日)
各社会组织与联合申报的镇(街道)、社区积极沟通,以本公告为指引,在充分调研分析镇(街道)、社区重点人群需求的基础上,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6月26日12:00前将经社会组织盖章的项目申报书及预算表(含资质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792941854@qq.com。联系人:汪雪;联系电话:028-89742535;联系地址:都江堰市善政路505号。
(二)项目评审(6月27日至6月29日)
1.初审及入围:都江堰市民政局对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查,公布进入现场评审名单。评审当日,申报单位需携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复印件,含资质材料)交至评审现场。
2.项目评审:市民政局组织开展评审,提出拟推荐立项项目。
(三)推荐立项(6月30日)
将最终确定的拟立项项目名单报成都市慈善总会复审,优化后公示立项。
附件:
1.2023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2023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资助项目财务管理指引》
都江堰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