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我局牵头对原《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23年1月5日起通过本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意见5条,我局共采纳2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2条。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2日
公众意见汇总表
公众姓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何春杰 (泸州睿道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议增加发明专利(授权和申请)在技术中心认定过程中的打分占比。 | 采纳 | |
建议增加资产负债率在企业技术中心评审中的要求,资产负债率超过75%的不予考虑或者提高要求。 | 不采纳 |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条件不宜高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
建议对研发费的认定上增加对加计扣除的要求,如加计扣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等。 | 不采纳 | 所得税加计扣除税收政策波动较大,不利于实际操作。 | |
建议对申报企业的实际经营时间提出要求,部分企业评审通过后次年对泸州撤出投资,建议增强对泸州本地产业支持力度。 | 部分采纳 | 已有“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条件,但不宜提增强本地企业或传统产业的支持。 | |
建议对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提出明确要求,如必须要有科研开发职能。 | 采纳 |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