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蓉漂”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深刻把握人才工作先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善用改革办法破解温江区“蓉漂”青年人才驿站运营管理“瓶颈”,将乙方思维贯彻青年人才服务工作始终,全力打造有感可获、温暖如家的青年来温“第一站”,全面加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保障,助力营造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深入推动共青团工作持续向“幸福温江∙美好之城”奋斗目标和“三个之区”发展目标走深走实。
第二条温江区“蓉漂”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与团区委共同组织实施。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协调,团区委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入住时长
第三条遵守青年人才驿站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且具备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个人申报: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高校和户籍所在地均为成都市以外或驻温高校毕业生,可单次申请最长7天、全年最长14天免费入住;申请人完成就业后,持录用、试用的证明材料,可再申请最长7天的免费入住;
2.单位申报:45周岁以下来温参加温江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招商引资、创新创业等重大活动或重大临时性工作任务的青年,可由单位来函申请最长5天的免费入住。
对符合上述任一入住条件,确需申请延长入住时间的,可通过个人提供延长入住情况申请,或由推荐单位来函说明后,经团区委审批后办理延长入住程序。
第三章申请流程
第四条个人网上申请(适用于本细则第二章第三条第1点)。申请人需根据入住时间提前登陆青年人才云服务平台网站“助你就业”板块(*** /> 第五条单位来函申请(适用于本细则第二章第三条第2点)。来温参加招商引资、创新创业等重大活动或重大临时性工作任务的青年,由牵头组织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向团区委出具正式函件申请人员入住,函件应包含活动方案、审核确认的人员基本信息、入住天数等要件,经团区委审核通过后由入住人员按照个人网上申请的流程办理。
第六条资格审核。温江区驿站管理员收到系统入住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提交入住申请信息的审核。审核通过
后,系统及时自动向申请人发送入住申请成功短信;如未通过,则需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第七条入住。收到申请成功短信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在申请入住当天0:00-24:00内,到青年人才驿站按酒店入住程序办理入住手续,并扫描青年人才驿站二维码入住。因故无法按时入住的,需在申请入住日提前一天以上在网上申请调整(若以单位来函申请的,则来函申请调整)。无故逾时未报到的,取消入住资格。
第八条退房。入住期限届满,青年人才驿站按酒店程序为申请人办理退房手续,申请人须扫描青年人才驿站二维码退房,退房时如经驿站酒店管理人员查房发现有财物损毁的,应由入住人照价进行赔偿。
第九条入住时间的调整。申请人因故提前、取消或延后使用房源的,提交调整申请后,管理员及时根据驿站情况重新安排房源。
第四章驿站运营
第十条人员配备。团区委指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青年人才驿站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为青年协调解决入住期间各类问题。
第十一条定期回访。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员对入住青年进行定期回访。在入住期间,广泛收集入住青年对青年人才
驿站的意见建议。退房30天内,回访入住青年,了解入住
青年满意度和留温情况。
第十二条服务保障。做实“提醒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1.创新创业政策提醒服务。梳理整合全区青年创新创业有关政策举措,编制形成“一本通”,“点对点”将政策供给到驿站公区及各个房间。
2.就业实践提醒服务。利用团属新媒体平台线上举办“周五就业日”活动,提供创业就业服务信息,发布就业实践活动邀请。
3.志愿参与提醒服务。定期发布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入住青年人才积极参与志愿四川、青聚锦官城等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志愿服务活动。
4.城市融入提醒服务。定期推送温江区各项政策、人文、交通和生活信息,邀请入住青年加入“温江‘蓉漂’青年社群”,举办就业招录、人才交流、阅读分享等活动,增强青年人才创业就业素能,建好青年人才活力社交空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团区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资料下载
附件1、温江区“蓉漂”青年人才驿站最新政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