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因工作需要,科技厅、财政厅和四川省税务局对2017年制定的《四川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实施细则》(川科规〔2017〕8号)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四川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征求意见时间30天(2月9日至3月10日),请于3月10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邹方政,杨立言,联系电话:028-86725701,电子邮箱:531332473@qq.com。
2.关于《四川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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