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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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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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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07
  • 来源:国家改革委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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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201883日,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栏),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89141800前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并于20188208009251700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汇总、推荐。

请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二、专项受理处室

“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等7个重点专项由科技厅高新处受理。

附件:申报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附件

申报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项目名称

 

指南名称

 

项目指南方向

(明确到三级标题)

 

项目牵头人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申报经费(万元)

 

简要内容

300字以内)

 

   

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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