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0〕16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市)县推荐、我局审核,拟对20户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服装企业转产民用口罩)企业进行奖励(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9月1日-9月5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或成都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2020年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服装企业转产民用口罩)政策资金奖励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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