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青海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建字〔2020〕333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通过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健康养老、社区服务、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和服务业集聚区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等2020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2日至8月18日。请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进行监督,如有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和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项目,请致电进行举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2020年8月11日 附件:2020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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