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8月3日至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附件: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名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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