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加强和规范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科高〔2017〕37号)要求,科技厅组织开展2019年度各工程中心总结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年度工作总结。请根据2019年度工作报告提纲(附件1),认真总结本中心2019年科技创新与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情况、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投资、工程化能力建设、开放服务与合作交流、成果转化推广与行业影响、经济社会效益和组织管理等成效,深入分析问题,提炼宝贵经验,明确今后改进方向和措施。 (二)数据梳理统计。请根据2019年度工作进度统计表(附件2),认真填写本中心2019年度基本情况、人员、投资、科技成果与转化推广、研发能力、工程化能力、效益、开放共享、培训服务、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数据。 二、上报流程 (一)组织上报。请2018年以前(含2018年)认定的各工程中心(附件4)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网址***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二)审核汇总。归口管理部门对工作总结和工作进展统计表进行审核,确保总结材料真实、完整,形成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并加盖公章(附件3)。 (三)材料报送。请归口部门将相关材料于2020年4月28日前上报科技厅高新处(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厅418办公室,邮编:610016)。 三、有关要求 (一)各工程中心根据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提报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二)各工程中心重视年度总结和统计报表报送工作,两年未报送工程中心总结,予以摘牌,不再纳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 (三)请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指导各工程中心做好总结材料填报工作,并对相关材料及数据严格审核把关。 附件:1.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2.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9年度工作进度统计表 3.2019年度提交工作总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总表 4.四川省2018年以前(含2018年)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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