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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培育“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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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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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03
  • 来源: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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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措施》(赣府厅字[2019]62号)、《2020年江西省5G工作要点》(赣工强省小组办字[2020]3号)、《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赣工强省小组办字[2020]4号)等文件,加快发展5G和工业互联网,大力培育新经济、新动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培育一批“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和应用示范基地,并进行典型示范推广,以示范先行带动我省5G、工业互联网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和目标

   (一)培育原则

——网络先行。加快完善5G、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尽快实现企业和园区5G信号连片覆盖,夯实融合应用网络支撑基础。 

    ——强化供给。依托江西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加快培育一批“5G+工业互联网”优秀解决方案供应商,强化“5G+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应用落地。

    ——省市联动。以融合应用和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整合相关资源,发挥省市(县)各方优势,省市联手在政策配套、资金扶持、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共同营造5G、工业互联网发展良好环境。

    (二)培育目标

    力争2020年底培育10家“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3-5个“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30个“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5G+工业互联网”应用不断普及和深入。

    二、培育要求

   (一)“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

    1.企业两化融合基础和成效较好,并已实现核心业务和设备上云。

    2.企业2020年8月底前实现厂区(车间)5G网络连续覆盖,5G和工业互联网网络质量较好。

    3.企业采用了以5G、MEC(边缘计算)等新型技术改造内网,并取得一定成效。

    4.企业开展了“5G+工业互联网”应用,至少有2个以上不同类型应用场景,并取得较好成效,应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连接、远程控制、人工智能机器视觉检测、虚拟现实、无人机巡检等。

   (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1.基地产业和两化融合(信息化基础设施、融合应用等)基础较好,企业上云较积极,企业上云率达到50%以上。

    2.基地2020年6月底前实现5G网络覆盖,2020年10月底前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

    3.基地有一定数量的企业采用5G、MEC(边缘计算)等新型技术对企业内网进行改造并取得良好成效;基地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开展了“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其中至少有2家是“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

    4.基地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能有效提高企业核心业务效率,成效显著,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连接、远程控制、人工智能机器视觉检测、虚拟现实、无人机巡检等。

    三、示范评定

    (一)省工信厅将根据培育情况组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评定,申报通知将另行印发。通过评定的企业、基地将分别授予“江西省‘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江西省‘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称号。

    (二)省工信厅对通过评定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给予一定的支持,并进行宣传推广,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项目等。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按照《2020年江西省5G工作要点》、《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发展5G、工业互联网,主动加强与5G、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合作,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供需对接,积极推广应用,着力培育一批“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

    (二)请各地及时总结5G、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作经验做法,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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