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0〕5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9年底之前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见附件2)、众创空间(见附件3)。 二、评价要求 (一)本次评价工作使用2019年度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工作总结”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二)请所有参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交2019年度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工作总结内容分别按照提纲(附件1)进行对照总结,突出工作亮点。 三、报送流程 各单位请于2020年5月11日17:00前将2019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报送至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报送地址: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布鲁明顿广场1栋(A座)2单元6楼 附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工作总结提纲 2.参与年度评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3.参与年度评价省级众创空间名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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