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1、申请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房租补贴 2、申请肺炎疫情期间融资担保项目 3、申请中小微企业服务券 4、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业出现信用负面记录的,申请不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5、反馈贷款等融资需求 二、适用对象 事项1: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55家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非国有资产的基地。 事项2:在疫情期间为相关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服务 且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率的本市政府性担保、再担保机构。 事项3: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 事项4、5:受疫情影响的、有相关需求的我市中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 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申请条件、支持标准、申报流程 见附件。 四、申请时间 见具体申请要求。 附件:1.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房租补贴相关申请要求 2.北京市肺炎疫情期间融资担保项目相关申请要求 3.北京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相关申请要求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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