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科局,临港经开区经贸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在宜高等院校,市属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川南人才汇聚高地,宜宾市科技局、宜宾市委人才工作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宜宾市领军人才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宜宾市科技局牵头,现将开展宜宾市领军人才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请参考附件一《宜宾市领军人才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 二、申报材料 1、《宜宾市领军人才专家工作站申报书》 2、附件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3、与领军人才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须为具备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上一年度); 6、所获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8、有关科技创新平台资质证明材料; 9、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三、组织推荐和遴选程序 工作站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拟建工作站依托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领军人才专家工作站建站申请。 1、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宜宾市领军人才专家工作站申报书》,按属地报送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经初审后统一报市科技局。 2、形式审查。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可视情况组织会同单位及专家实地核实审查。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提出拟建站建议名单。 4、组织公示。市科技局对拟建站单位名单在宜宾市科技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研究审定。对经公示无异议工作站,市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发文认定为“宜宾市领军人才专家工作站”。 四、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纸质版上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109办公室外国专家和国际合作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7599182@qq.com。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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