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97号)要求,依据《黑龙江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黑工信科规〔2018〕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工信厅决定启动2019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 企业在黑龙江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类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失信行为;
2. 原则上已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含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3. 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一般应是从业人数的10%以上;
4.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二)申报材料
1.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
2.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2)。
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数据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编写提纲(所需佐证材料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
二、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
关于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申报,省工信厅将在已被认定为2019年黑龙江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被推荐企业需按《工信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编制补充申报材料。
三、其它事项
1. 各市(地)工信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做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申报指导工作。
2. 各市(地)工信局应对企业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齐全完整。
3. 请各市(地)工信局于5月27日前将推荐意见、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及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省工信厅。
附件:1.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2.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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