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甘发改赈迁〔2018〕965号)。根据2019年8月27日省财政厅《关于商请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计划进行调整的函》,为达到“安排到58个贫困县中6个已脱贫摘帽县的资金增幅要高于该项资金的全省平均增幅”要求,现调整下达2019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调整资金涉及你州合作市和临潭县。其中:合作市原下达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25万元。现调整为下达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02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临潭县原下达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91万元。现调整为下达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97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6万元。 二、计划调整后,下达合作市、临潭县201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总规模不变,资金使用方式及用途不变,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变。同时,做好201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推动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 请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商有关部门按要求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将调整情况及时向我委反馈。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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